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我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0991-2811905(传真)
2、电子邮箱:1284719453@qq.com
3、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3楼1310室;邮编830000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