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乡居民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9.36万套,住房保障率达到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三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预计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100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8.7%,年均增长2.8%。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租赁服务,基本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955.47亿元,支持超过31.23万缴存人购买住房。
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以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为重点,着力改造提升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发展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81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31.8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