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新疆自治区南部和田、喀什等地28万余户居民将告别烧煤取暖,用上更安全、清洁的电供暖设备。
据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新疆今年要在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实施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288672户。截至10月15日,三个地州已完成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286948户,煤改电工程正进入最后收尾阶段。
2020年,深度贫困的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标准为3600元/户,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居民自筹比例各占37.5%、37.5%、25%。“实施煤改电工程前,南疆农牧民更多采用燃煤取暖,不仅成本高,还存在安全隐患。因地制宜在南疆推广电供暖,将有效降低居民供暖成本,大幅改善居民供暖条件。”上述负责人说。
2019年,自治区政府出台《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实施方案(2019~2021年)》,计划3年投资32.74亿元,在南疆完成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共89.2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