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意见的函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第六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1年1月26日前反馈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马雅丽
联系电话:0991-2823164
Email:xjzjtbzdec@163.com
通信地址:乌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212室(邮编:830002)
附件:新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8日
2021年1月8日